深入开展全省医疗器械“清网”行动 进一步规范企业网络经营行为

   2020-09-25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150
核心提示:年初以来,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黑龙江省药监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6个月的医疗器械“清网”行动。
年初以来,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黑龙江省药监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6个月的医疗器械“清网”行动。本次“清网”行动中,省药监局重点对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开展监督检查,各地市场局重点对“国家医疗器械网络交易监测平台”移交的案件线索进行查处,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做到检查全覆盖。

各地重点检查了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呼吸机、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红外体温计等5类医疗器械及隐形眼镜、血糖仪、避孕套、治疗仪、牙科根管钉,牙科树脂等产品和网络销售的产品以及经营行为是否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要求,企业通过网络发布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可追溯。截至目前,全省共检查了453家网络销售企业和2家第三方平台,责令改正18家企业,约谈19家企业,立案查处9起。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网络监测系统推送的5条可疑信息及时予以核实、处置和反馈。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帮助企业及时整改到位。

通过“清网”行动,有效净化了医疗器械营销环境,强化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手段和措施,规范了网络经营行为,建立了与工信、公安等部门沟通协作的长效监管机制,有力打击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为规范医疗器械网络经营行为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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