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制定“中国大陆纺织品防卫方案”施行草案

   2021-08-06 230
核心提示:面临中国大陆低价纺织品的竞争,2005年1月1日全球纺织品配额完全去除后,包含中美洲等成衣主要供应地区在美国市场是否仍有能力与
面临中国大陆低价纺织品的竞争,2005年1月1日全球纺织品配额完全去除后,包含中美洲等成衣主要供应地区在美国市场是否仍有能力与中国大陆竞争一直是纺织界关心的议题。美国商务部的「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Committee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extile Agreements,简称CITA )」公告「中国大陆纺织品防卫方案(Draft on the Textile and Apparel Safeguard Actions on imports from China)施行草案」,草案最快可能在本年5月上旬公告后生效,并实施到2008年。本案并非对中国大陆纺织品给予全面性的配额设限,而是采个案审理方式(case-by-case basis),亦即如果美国CITA决定将对某中国大陆纺织品扭曲美国市场的情况来咨询中方,则将采取进口设限。该草案给予很少的时间供受影响的厂商作因应及很少的机会供辩驳,虽是草案,但CITA也无意多做修改,杀伤力颇大,摘要如后:
1. 美国的工商及贸易推广组织、个别厂商及工会均可向商务部CITA提出申请执行「防卫行动」,产品涵盖纺织成品及其材料。
2. 申请者必须准备诸如:产品描述、进口统计、国内产量统计、市场占有率分析及其它相关资料来向CITA申请。
3. CITA收到申请案件后的办理过程如后:
(1) CITA在收件后的15个工作天内,根据文件是否符合规定来答复是否同意接办。
(2) CITA如果接办,在收件后的第16至30个工作天内,将刊登该案于联邦公告(Federal Register)以便了解各界的意见。
(3) CITA在收件后的第31至90天内(共60天),必须决定是否接洽中国大陆以咨询该案,如果决定将与中方讨论,则美方公告该决定,并自公告日起,对该案的中国大陆产品开始实施进口设限;如果无法在前述的60天内决定是否咨询中方,则美方将另公告一个日期以宣布结果。

(4) 设限数量的计算方式如下: a. 防卫案申请之前,中国大陆该产品最近12个月外销美国数量的7.5%(毛纺织品为6%)。 b. 如果美中双方对配额数量另有共识,则修正后的配额数量将刊登于联邦公告。 c. 设限期满日为防卫案申请同年的12月31日,或; d. 如果防卫案于10月、11月、12月份申请,则效期为公告后的12个月。 注:针对每月数量,美国IDS顾问公司表示可能取月数来平均计算每月配额。 e. 设限期满后,美国业界有权再次提出防卫申请;同时,CITA并不排除设限期可能长达一年以上的可能性。
美国旅行用品协会(The Travel Goods Association)已在2003年4月16日致函布什总统抗议该案,因为中国大陆的人造纤维材料制行李箱将受影响,目前中国大陆可免配额出口该项产品到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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